一、因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於107年12月13日修正施行,為宣導說明新制內容,監察院錄製相關宣導影片共6部,請民眾點閱並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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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片清單如下:
(一)利衝法規範對象-公職人員及關係人
(二)利益與利益衝突迴避
(三)假借職權圖利與關說請託圖利之禁止
(四)補助與交易行為之原則禁止及例外允許
(五)機關注意事項-基本資料通報、迴避情形彙報與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
(六)利衝資料通報及補助交易公開系統簡介-操作說明及常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