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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港重件運輸橋梁載重限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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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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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0-07-29 ~ 1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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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2331
主旨:「臺中港重件運輸橋梁載重限制標準」自110年8月1日起實施。
依據:商港法第四十條及交通部頒「公路橋梁設計規範」。
公告事項:
一、臺中港車輛通過橋梁之總載重限制標準:
(一)中一橋均佈載重值1.1T/m2、單向單跨總活載重197T。
(二)中南一橋均佈載重值1.38T/m2、單向單跨總活載重205T。
(三)中南二橋均佈載重值1.6T/m2、單向單跨總活載重191T。
二、上項限制標準自110年8月1日起實施,實施後業者所送運輸計畫應經專業認證並載明均佈載重值及總活載重。
三、實施日前原已取得核准之運輸計畫但車輛總載重超過限制標準者,請業者於110年10月底前尋求替代方案,如避開橋梁、物件拆開運送、替代運具(海運駁船)方式進行。
四、本分公司因應公共安全考量,刻正委託專家學者納入彎矩、剪力等規範,相關規定將視評估結果確認後,另行公告周知。
五、110年7月15日召開「臺中港重件運輸橋梁載重限制標準」說明會之相關資訊已上載於本分公司外部網站,路徑:資訊公開>臺中港重件運輸橋梁載重限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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